面馆劝人结账被捅身亡 小伙未获评“见义勇为”

时间:2021-10-18 16:10:26    

  面馆劝人结账被捅身亡 小伙未获评“见义勇为”

  相关负责人:行为值得肯定,但不符认定条件

  2020年10月20日凌晨,四川自贡小伙沈严与女友在一家面馆用餐时,被顾客邓远彬用刀捅伤,后沈严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沈严去世后,家人认为他是为了阻止他人吃“霸王餐”而被残忍杀害,是正义的行为,其母陈晔为其申请见义勇为公民的称号。收到家属的申请后,当地相关部门曾表示,需等法院判决,对案发情况进行认定后再进行综合评定。

  2021年8月27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邓远彬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近日,记者从陈晔处得知,自贡市大安区政府相关部门对沈严见义勇为的申请作出了不予确认的回复。

  事发

  小伙面馆见顾客不结账

  上前“打抱不平” 被捅伤致死

  2020年10月20日凌晨,邓远彬邀约多人到街边露天面馆用餐。凌晨1时许,邓远彬向面馆老板叶正芳表示将晚些结账,后来又表示无钱结账,并与老板发生争执。

  凌晨3时05分,被害人沈严与女友来到该面馆,沈严听到邓远彬与叶正芳发生争执后便上前对邓远彬讲“吃了饭应付钱”,后被其女友及面馆老板儿子劝走。

  凌晨3时29分,沈严见邓远彬与其朋友陈某还在与面馆老板发生争执,便再次上前围观。后邓远彬与面馆老板达成协商意见,表示第二天由其朋友来支付,沈严便让邓远彬离开。

  两分钟后(3时31分),邓远彬走到面馆门口时,摸出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从后方捅刺沈严右侧胸肋部后逃离。后经鉴定,沈严系因被刺破肝脏大失血死亡。

  事发后,警方当天在出租屋内将邓远彬抓获,并以故意伤害罪将其刑事拘留。

  2021年8月27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邓远彬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于判决结果,沈严母亲陈晔不予认可,曾提请抗诉。

  申请

  母亲认为儿子是见义勇为

  部门回应:等法院判决后再评定

  沈严家属表示,令他们感到寒心的是,事发后,面馆老板没有打过一次电话,也没说过一句感谢和问候的话。

  陈晔表示,她将追究面馆老板的民事责任,“因为他们的冷漠,我要把他们列为被告,就算这场官司输了,也都无所谓。”记者了解到,陈晔与面馆老板的生命权纠纷案,自贡大安区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9月7日立案。

  陈晔认为,儿子是为了阻止他人吃“霸王餐”而被杀害致死的,“他是为了他人的利益不受损害而挺身而出,是为了申张正义。”但事发后,流言四起,有人议论沈严是“多管闲事”“打架被捅”,她因此产生了为儿子申报“见义勇为”的想法。

  “我只想让大家知道,我的儿子是见义勇为死的,不是多管闲事。”陈晔为儿子递交了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申请。牵头评定工作的自贡市大安区政法委相关人员曾表示,需等待法院判决,对案发情况进行认定后,再进行综合评定。

  【说法】

  为啥未确认见义勇为?

  沈严“打抱不平”时,未发生人身、财产安全受威胁情形

  10月14日,记者从陈晔处得知,当天,她参加了由自贡当地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访局、新闻媒体等组成的座谈会。会上,自贡大安区政府相关部门对为沈严申请见义勇为的申请作出了不予确认的回复。

  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四川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见义勇为应是见义勇为行为人实施保护和救助的行为时,为其保护和救助的对象,在客观上正在或将要遭到不法的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遭遇危险或面临危险。经大安区见义勇为评审联席会议联合调查组调查,邓远彬与面馆老板叶正芳协商餐费过程中无肢体冲突,且经过协商,(双方)就付款达成了一致意见。叶正芳同意邓远彬离开,上述过程中未发生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违法犯罪行为威胁的情形,故沈严的行为不符合见义勇为的认定条件,对申请人申报沈严为见义勇为公民不予确认。

  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生这种事是大家所不愿看到的,沈严打抱不平的行为是值得大家称颂和学习的,但不幸的事既然发生了,还是应正确面对。若沈严家属今后有何困难,只要符合政策、法律法规,政府也会进行帮扶与救助。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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